浙江职称评审丨外地获取的职称证书如何在宁波使用
根据《关于宁波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可知,2019年1 月 1 日前通过宁波市相关评审机构评审或初定机构初定以及宁波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纸质证书,须换发为电子证书。
原纸质证书遗失补发
对遗失的往年各评审机构(初定机构)发放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纸质证书,不再补办纸质证书。
持证人通过专技人员职称管理系统证书管理模块,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经现工作地职称 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按照要求完成证书数据归集上传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证书换发电子证书流程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职称数字化改革 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原职称纸质证书换发电子证、市外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职称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换证类别及其范围、条件
1、省外调入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
范围:
来浙江省工作前,在原工作地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调入已实行高级职称自主评聘的单位, 如高校、三级医院等)。高级职称确认由高评委常设评审组织进 行,对其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我省相关专 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所在单位报区县(市)、市人社 局审核后,提交相应评委会确认,确认通过后发放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
条件:
按国家规定在原工作地规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现在宁波市工作,单位隶属宁波市管理,且人事档案关系已经调入宁波市。
2、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确认
范围:
从宁波大市外调入宁波市或在宁波市工作期间规范取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纸质证书,经所在区县(市)重新 评审或者确认,确认结果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复核,确认通过后发放宁波市相应电子证书。
条件:
按国家规定规范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宁波市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单位隶属宁波市管理,且人事档案关系已调入宁波市。
线上申报
1、个人申报。填报个人业绩档案库和职称认定(调入)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认定(调入)信息进行审核。
报送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2、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调入)初审通过审定表一式3份。
3、审核确认
省外调入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报区县(市)、 市人社局审核后,提交相应高评委确认;市外调入专业技术人员 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市内原初中级纸质证书确认,初级经 当前所在区县(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报市人社局备案,中级经当前所在区县(市)人社审核后,提交市人社局确认。
4、填报
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或调入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调入
人事档案调入相关证明材料(调档函、档案存放证明等)
6、社保证明
7、补充材料
对应高评委常设组织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