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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24 17:57:33 作者:空格建工职称
按照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本市对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学科进行了局部调整。

  按照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本市对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学科进行了局部调整。根据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结合本市房地产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新一届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2024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jpg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地产高评委”),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范围


  市房地产高评委下设建筑维保更新(房屋修缮改造)、房地产技术管理、物业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等4个专业学科组,申报专业范围如下:
上海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专业.png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房地产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当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的6月30日(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技术总结或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3人)撰写专业论文两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须独立撰写,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多于20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提交的论文应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受理;


  (4)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凡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受理;


  (5)高评委对申报人所提交主送论文将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结合本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两篇及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多于20000字。


  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


  (3)技术工作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4)高评委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技术工作总结将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作为主要作者(前3名)撰写并正式出版过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180学时(90+90)。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9年以后学时可计入)。


  2、专业科目。2024年申报市房地产高评委的人员,需参加房地产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其参加专业相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累计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


  (六)破格条件


  1、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进行申报。


  2、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七)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31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开展新一届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如有疑问,欢迎咨询空格职称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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