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公租房最新消息,超低价租房福利来了!
想在广州申请公租房的朋友们要认真看看,小空来会给大家展开讲讲。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该通知主要针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两调整两完善”。
调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线准入限额,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社会部分群体可按优惠标准或免交租金, 给予不再符合资格的承租人过渡期。
01准入门槛降低
该通知拟调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线准入限额。
目前,公租房收入线准入限额为人均35660元/年,而新通知提出将其提高至49952元/年。
同时,对于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还将放宽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至政府公布标准的130%。
02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优抚对象,以及处于社会安置过渡期内的年满十八周岁原市、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身份的人员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标准计租。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
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实施机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0%-70%。
03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
在现有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群体的基础上,拟增加三级及以上残疾人家庭,在轮候期间即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同时,《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于申请轮候公租房的家庭,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5年仍未获配租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04完善公租房保障审核及监管机制
《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于全体保障对象均年满60周岁的在保家庭,期满审查时不再审核收入和财产,给予老年人住房困难群体稳定的居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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