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9 16:57:16
一、市外户口迁入
(一)引进人才入户。
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或经市(区)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到我市的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工作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
(二)积分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相关职能部门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积分入户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四)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为条件,允许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
二、市内户口迁移
以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为条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可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
三、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的所生子女,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离婚的跟随抚养权属方登记入户。
四、单位设立集体户
(一)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二)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所有权厂房、办公楼、生活区的厂企单位,企业员工数量100人或以上(通过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且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五、空挂户管理
市内户籍人员要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租赁政府所有权房的,可以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也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居(村)集体户登记户口。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内没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以征得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挂靠在亲友的家庭户中;租赁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入户;没有亲友家庭户可挂靠的,可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应当迁入原户籍所在地的居(村)集体户。
六、说明
(一)“共同居住生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在申请入户地,与被投靠或照顾人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
属自己或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权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为凭);
属工作单位合法所有权,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产权单位证明为凭)。
合法所有权属政府的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以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为凭。
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的个人租赁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及政府房管(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为凭,并经房屋合法产权人同意。
(三)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1户;只允许1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
(四)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1次。
早在今年5月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放开放宽落户条件限制,进一步向在佛山稳定就业居住3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今年接收新市民落户10万人。
可以预见,佛山落户政策短期内不会紧缩,尤其会倾向于高学历、高技能、更稳定的人群。
以上的佛山入户方式和条件。是很多准市民都非常关注却不太明白的一个问题,想要入户佛山的朋友们,可以随时向我们空格教育的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