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通知】2024杭州市化工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计划来了!
2024杭州市化工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24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23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05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杭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化工、轻工、纺织、丝绸等专业的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转(兼)评申报。
取得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后因岗位变动,实际从事化工、轻纺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
1.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后,实际从事化工、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2.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杰出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
(四)自评分申报。
未达到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120分以上人员。
(五)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取得下列化工、轻纺工程领域标志性成果1项以上,可直接以标志性业绩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5位)或三等奖(排名前3位);省(部)级工程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5位,此条仅适用于化工工程专业)。
2.省级重点创新、技术等平台主要负责人(一个平台主要负责人最多不超过2人);国家级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主要负责人(排名前5位)。
3.为主参与(排名前3位)起草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主持起草国家标准1项以上者,且标准已发布实施。
4.获得授权PCT专利(排名前2位)2项以上或国内发明专利(排名第1位)2项以上,并实施转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可登陆“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或“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进行学习及学时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2-2024)学时证明。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工信领域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没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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