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为加快推进上海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质生产力,激发人工智能产业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在本市经济信息化行业的电气、汽车、仪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应用、集成电路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附件1)已设置人工智能学科组和专业方向的基础上,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除上述高评委以外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2个专业学科组及1个区域学科组,受理基本专业范围如下:
注:浦东区域学科组仅限注册在浦东新区的非公企业、区属国有企业中从事人工智能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申报。
申报人结合本人专业工作侧重,自行选择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符合本市“直通车”或“绿色通道”政策的“两高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业绩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还可增加两名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经所在区人社局同意,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可比照同类人员(学历、资历、业绩等)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三)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在上次参评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出版个人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著)。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相关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相关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学历的人员,须在取得学历后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后取得的学历申报;
(三)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受聘工程师职务以来,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取得至少一项以下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须在申报系统上传论著的封面、目录及封底,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万字。
2、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请确定1篇作为主审论文。
发表论文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
若申报人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3、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技术工作总结2篇及以上。
以项目技术总结代替论文的,项目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项目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毕业或学位论文、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验收报告以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送审论文。
评委会将对部分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的,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提交。
(五)单位工作考核及公示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能力、业绩提供综合评价意见和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材料。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应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5学时。
四、网上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填报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注册填报截止日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申报人应该经常关注评审进程,并在5个工作日内修改,若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家有个适当的了解,有想评上海职称的小伙伴可以前来咨询,空格职称老师给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