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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17 17:13:22 作者:空格建工职称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为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培养卓越工程师队伍,经研究,本市组建第一届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为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培养卓越工程师队伍,经研究,本市组建第一届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首次本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2024年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jpg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第一届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市交通工程领域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


二、申报评审范围


评委会下设道路桥隧工程、港航船舶工程、航空工程、轨道(铁路)工程、智能交通、综合交通6个专业学科组。主要评审专业如下:
上海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png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当年度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事业单位申报人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中填写具体缺额情况,并由主管部门盖章(区属事业单位岗位缺额情况由区人社部门盖章)。


3、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当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单位考核合格。


2、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


3、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


4、对于先聘任助理工程师,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符合申报中级职称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称,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5、任职资历截至2024年6月30日(自按规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


6、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专业论文一篇及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2)若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2、结合本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及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


(2)技术工作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3、学历学位论文、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均不得作为职称评审送审文章报送。


4、发表文章的刊物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可查ISSN号或CN号,并能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5、评委会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文章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度申报本评委会职称评审需累计完成职称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不少于162学时。具体包括: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课程不少于3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


2、专业科目。需累计完成不少于72学时,其中当年度课程不少于24学时(包含直播课程12学时及录播课程12学时)。


3、2019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均为有效期内学时。


(六)工作业绩要求


聘任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在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中应至少取得以下1项成果:


1、参与完成编制(修订)国家级、省级、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细则、工法、定额、重要文件等,均已颁布实施。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相关著作、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2、参与完成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及相当奖励的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社会成果类、优质工程类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


3、参与完成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造价、监理、论证、评估、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维修养护、工艺布局、技术改造、设备应用、生产调度、组织设计、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达到标准要求且通过评审、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形成相关专业性或体系性文件。或完成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研究,或主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推广应用研究,均已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评价,经济效益显著。


4、作为发明者获得本专业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2项以上;或获得本专业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1 项。


5、在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3人)撰写发表专业技术论文1篇及以上(有期刊号);或作为主要作者(前3名)撰写并正式出版学术论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不含编著、译著、教材、标准;有ISBN号)。


(七)专业能力要求


要获得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八)网上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5日17:00


7月15日17:00前,申报人须在“上海市职称申报系统”中成功首次上报申报材料,逾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参加本年度评审。


2、修改时间:2024年7月1日-8月23日17:00


8月23日17:00前,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并再次上报的,评委会办公室将不再受理。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2024年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时间紧迫,各位申报者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关于上海工程师职称,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找空格职称在线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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