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列|2024年度上海市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浦东新区)
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浦东新区)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范围
以浦东新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三、评审专业
化工(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材料、橡胶工程、化工过程控制与装备、化工环保)
四、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理工类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七年。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应报送在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技术工作总结或工程技术专业著作,三者选择其一即可,各项条件如下:
1、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毕业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JPG格式上传),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2、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
(3)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3、参与编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论著,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4、为加强学术规范,中评委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已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未发表的论文只需上传WORD版本。
注:论文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论文标题(如张三-论文题目)。文章正文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主审论文或副审论文。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六、继续教育
提交近2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22年1月起学时可计入),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七、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27日,此日期是指申报人须完成在线内容填报并成功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评审。注意:上传的所有资料不得空白,空白文档将视作评审材料不齐将不予受理。
(2)网上修改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8月15日。在修改期间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3)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以上就是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浦东新区)的相关内容,想申报上海职称的朋友们,欢迎咨询空格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