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美丽上海”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生态空间质量规模不断扩大,垃圾综合治理能力逐步提升,市容景观靓丽多彩,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绿化市容行业“人才强业”战略,打造一支整体素质优良、结构科学合理、梯级层次协调、发挥引领效应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将2024年度本市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系列绿化景观、林业野保、环境卫生、市容监管等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下设绿化林业专业学科组和市容环卫专业学科组。
二、申报评审范围
1、绿化林业学科组:包括绿化景观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园林及古建筑修缮与保护、绿化综合管理与科研技术推广;林业发展规划、林业及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与利用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湿地与自然保护地规划与利用保护、野生动物救护与繁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业。
2、市容环卫学科组:包括市容环境机械化保洁技术、生活垃圾分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资源化再利用、环卫设备使用与维护;景观照明及户外设施设计、建设与管理等专业。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职称任职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当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
(三)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申报:
1、获得理、工、农大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
2、获得理、工、农大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
3、获得理、工、农大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在职学历的,相关学历不得用于当年职称申报评审。非全日制学历须经学信网认证。
任职资历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专业工作年限计算以缴纳社保为准,未缴纳社保不视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论文和技术总结等材料
1、提交两篇及以上论文或其他形式材料
(1)专业论文
在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
(2)个人技术工作总结
在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承担科研项目、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等技术工作而撰写的技术工作总结等。
2、作者排名
(1)论文须是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合著人不超过3人)撰写,主送论文须独立撰写;
(2)技术工作总结须是申报者独立撰写。
3、字数要求
本人撰写字数,均不少于2500字。
4、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请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主送”),学位论文、项目说明书等不得作为职称评审报送材料提交。
评委会将通过中国知网科研人事论文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或其他形式材料进行查重。
(五)继续教育要求
需同时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1、公需科目。需完成累计不少于90学时的公需科目学习(2020年及以后年度学时可计入),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
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需完成专业科目课程30个学时。专业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建设交通分会”,在注册后选择绿化市容中评委,可学习下设学科组任意课程。
(六)面谈要求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谈,面谈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与业绩,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
(七)破格申报与连续申报
1、破格申报学历与资历要求:
(1)不具备资历,理工农林医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的;
(2)不具备学历,理工农林医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的。
2、破格申报及连续申报业绩要求
对聘任助理工程师后,取得突出贡献,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可进入评审程序。
(八)其他事项
1、为促进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衔接,对符合沪人社专[2020]459号文件规定的,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2、对支持工程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的,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3、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意见,按本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缺额情况,注明推荐意见;市级事业单位统一由所在单位人事至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区级事业单位统一由所在单位人事至区人社局负责职称评审事务的部门盖章确认)。
4、申报人员近三年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四、申报办法
(一)网上注册申报
1、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4月15日-4月30日
(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取得受理号后,根据材料目录清单规定作好报送准备。
1、组织报送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申请,统一组织报送;提交材料时,需携带全部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2、报送时间
9月9日至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说你这里还有任何上海职称申报方面的问题,随时欢迎咨询空格职称申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