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专业|2024年上海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2024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发布如下:
一、评审机构与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由上药集团组建,负责本市(含各区县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医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药品研发
从事生物医药、化学药物、中药、数字医药技术研究领域包括针对不同剂型开发与研究;数字建模、药理、毒理、临床、实验室检测、标准制定、药事管理、药品注册、中试技术研究研发技术转化等
药品制造
从事药品制造过程中的QA、QC、技术工艺、数字制造、生产运营、设备技术管理、设备运维、环境工程、新技术产业化等
技术服务
从事药事管理服务(注册、申报、检测、审核、标准);科技管理(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申报等);药品技术信息支持与服务;药械制造数字技术开发与应用;流通、供应链等技术领域(QA、技术服务、执业药师—质量管控)等
医疗器械(制造)
从事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等技术研究、开发;器械生产运营;质量管理工程(管代);智能器械开发与应用;生物医学工程的产品开发、转换、应用;非医学临床器械开发、转换、应用等
医疗器械(临床设备)
从事医院医疗器械技术造型管理、医疗设备技术保障、质量控制、医疗设备应用技术支持、医疗数字技术开发与应用、智能系统技术研究与应用、临床诊断设备技术维护等
药械监管
从事药监局系统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药用辅料的研发、制造、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数字监管技术开发与应用、现场核查检验与检测、不良反应监测与质量管理、科学监管研究等专业
选择专业学科组说明:
1、为促进智能制造、数字化药械技术发展,凡参与“数字医药技术开发、智能医疗器械开发、医疗数字设备技术研究、数字技术监管”等专业技术领域的,从事与上述与药、械、监管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对应的评审专业学科组。
2、医药器械制造“质量管理工程(管代)”专业领域,涉及申报专业岗位包括:
(1)研发质量管理、(2)生产质量管理(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放行、不合格品处理等)、(3)售后质量管理(包括:不良事件、召回、上报、定期风险评价、定期临床评价等)、(4)供应商质量管理、(5)质量体系管理(包括CAPA、内审、管理评审等)、(6)风险管理、(7)大数据管理(包括:网络安全、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
三、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二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受聘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或者上年度未通过本市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不接受高级工程申报受理。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4、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资历计算年限截止2024年6月30日(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计算,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证明)。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医药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
2、获得理工医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3、获得理工医药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评聘工程师职务满五年。
4、对评聘其他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务,需从事医药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对已获得教育、卫生相关中级职称,需先转评医药专业同等类职称,再在转评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满一年,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5、对于先获得工程师职务资格后取得理工类本科专业及以上学历的,在取得学历后工作需满一年,同时受聘中级技术岗位满五年。
6、申报“医疗器械(临床)”专业学科的,对转系列、转专业的并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并受聘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需满五年以上。
7、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海外高层次和民营企业法人代表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直通车”或“绿色通道”申报。
8、对高技能人才申报,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五年;
(2)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十年(其中相关技能岗位年限可对折计算成专业技术岗位年限);
(3)获得相关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三)论文/论著/技术报告
1、聘任工程师(或相关中级职称)后,提交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二篇论文(论著+论文、论文+技术总结、论文+通讯作者等),至少发表一篇论文。
2、提交独立或合作撰写主送论文不少于一篇。
3、合作撰写《论文》不能超过三人,且本人需排名第一位。
4、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已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需附刊登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word电子版本。
5、《通讯作者》系论文一种形式,合作撰写人数不限,不限排名,但不能用于“主送论文”。
6、《技术总结》不能用于“主送论文”。
五、继续教育
2024年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27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90学时(含必修课45学时),《医药专业科目》网络必修课90学时,《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90学时(其中,线下课程24学时,线上课程66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五年有效。
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课程,可抵扣《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学时。今年继续教育完成学时数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六、申报时间
(1)职称申报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至9月10日截止
(2)网上审核申报材料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3)专业学科组进行职称评审: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如果你没有把握,那专业的事还是得交给空格职称专业机构,我们熟悉职称评审的流程,有稳定的申报渠道,会根据您提供的资料做好符合主管部门申报职称材料的规范标准。